請閱讀以下文件內容,並回答相關問題,我們將在下一頁告訴您是否符合申請就學貸款的基本資格。
- 本項貸款係政策性貸款,學生申請貸款毋需先經晤談及徵信。學生本人向本行申請後,俟學校透過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其家庭年所得:(一)收入資格不符者,由學校通知學生補繳學雜等費用。(二)收入資格符合者,由學校提供學生名單送本行進行信用及往來情形審查。若學生在本行有信用不良或在其他金融機構有更生或清算情形,就無法申請就學貸款。
- 就學貸款款項係由銀行直接撥付予學生就讀之學校若學生另外申貸校外住宿費、書籍費或生活費者,則由學校核銷應繳學雜費用後,將其餘款項轉交學生。
- 家庭年收入之定義:係指申貸學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最近年度所得合計數。如學生已婚,以學生本人及配偶之所得為查核標的。每次申請均須重新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是否符合申貸資格。
- 僑生、大陸來台依親學生等無法查稽其家庭年所得者,不得申貸。